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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黄戏未开场 擂鼓先上公堂

自古英雄出少年
1999-09-02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刘万奎 摄 我有话说

陕西的潘家父子欲骑自行车飞越黄河,山东的阳谷人也想骑自行车飞越壶口瀑布。然而,飞黄戏未开场,山东方舟集团9月1日却将陕西《三秦都市报》推上被告席。山东的《生活日报》记者朱德泉也到法院向该报和记者木萱子讨说法。

据方舟人讲,8月底,西安方面来人到方舟集团洽谈合作事宜,返回西安后的8月26日,这位人士便在当地的《三秦都市报》的第5版上刊出署名本报记者木萱子的“三十六人飞黄河,假亦真来真亦假”的大幅文章,这篇文章的作者还在文中称“采访了山东某生活报记者朱某”,并披露了采访朱某的对话。此文还接连被全国诸多媒体转载。

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的记者也纷纷打电话到西安《华商报》、济南《生活日报》询问这起事件的真实性。一时间,关于自行车“飞黄”众说纷纭,有嘲讽的,有说山东人在玩“游戏”的,也有说“飞黄”消息是杜撰的。

山东方舟集团在《诉状》中称,被告《三秦都市报》刊登的这篇文章所提杨建华副总根本不存在,方舟集团没有其人;写文章的记者称未上跑道去看,怎会确定“上面看不出踩踏过或磨损的痕迹”,把经过装饰的美观大方的瓦房说成是“看上去年久失修的平房”,根本与事实不符,且也与“飞黄”无关。原告认为,被告所发文章扭曲事实,故意诋毁原告的形象和名誉,依法要求被告停止侵害,要求《三秦都市报》刊登声明,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。与此同时,在山东媒体最早报道山东人“飞黄”的《生活日报》记者朱德泉亦称,他从来没接受过《三秦都市报》记者的任何形式的采访,事件发生后他多次与《三秦都市报》及作者联系,但均未被理睬。朱在《诉状》中称,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,而第一被告记者木萱子丧失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,蓄意制造虚假新闻;而第二被告《三秦都市报》未加核实、把关不严,也需承担相关责任。原告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,并在《三秦都市报》及所有转载侵权文章的报刊上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,恢复名誉。

西安《华商报》日前也派出记者侯亚萍、摄影记者胡国庆专赴山东阳谷探访,在现场抢拍了飞黄训练的照片于昨日在该报显要位置刊发,对山东人飞黄训练的前后给予肯定性报道。其文称:谎言终归是谎言,事实终究是事实,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
昨日,山东阳谷法院传来消息,本月21日该院将公开审理此案,而《三秦都市报》负责人称,他尚不知此事,稿子侵权问题他要问一下记者才能发表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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